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

时间:2014-08-03浏览次数:16044 次

鲁审法字〔2013〕104号

各市审计局,厅属各单位:

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促进依法行政、合理行政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》,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《山东省审计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本基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。

   
山东省审计厅
2013年12月5日

 

山东省审计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.pdf